华人带超量现金不申报:年没收1150万
来加拿大的地球人都知道,携带现金超过1万加币一定要申报,那么有多少人没有这么做呢?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 给出了答案:2015年从中国来加旅客身上截获的未申报现金或怀疑是黑钱总金额为1150万元,2016年1-7月已充公至少650万元,预计全年金额会超过去年。网友们还记得51网报道的那只“搜币犬” Jagger吗?别小瞧这只“搜币犬”(currency detector dog),它可是加拿大海关的“雇员”之一,“寻找现金”就是它的日常工作,它最擅长辨别钞票的味道——如果有人把超过10000加币的现金绑成一捆,塞进行李箱,哪怕是塞进自己的内裤——无论如何都不会逃过Jagger的鼻子。据说Jagger已经替加拿大政府收缴了240万加币的罚款。
按照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规定,所有出入境的旅客只要携带的货币(包括纸币、硬币等一切可用作交换的钱物,currency and monetary instrument)总价值等同1万元加币或以上,都必须如实申报。
其实加拿大并未设定携带现金出入境的上限,1万元只是要申报的“门槛”,最关键在于可以证明钱的来源是否“合法合理”,所提供的资料要经得起CBSA的审核。
对于违规的惩罚,CBSA有权没收超过1万元“门槛”的所有未申报款项,如果发现钱的来源不明或有资助恐怖主义者的嫌疑,则款项可能会被永久性没收,当事人还可能受到检控;反之,当事人可在缴纳250元至5000元罚款后(根据不同的违规情况而定),有条件申请退还被没收的款项。
袜子藏10万美元出境,全部没收
安省一名原住民男子在2011年将10万美元现金塞进22只袜子内准备出境,当他正试图离开加拿大时,在皮尔逊机场被X光机检测到他背包里有10万美元现金,尽管他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但他想要回10万美元现金的官司输掉了,安省上诉法院判决维持没收10万美元现金的原判。
Alexander Bourgeois是Aamjiwnaang的一名原住民男子,拥有加拿大及美国国籍。2011年当他准备乘坐飞机离开多伦多前往巴拿马城时,皮尔逊国际机场保安人员用X光机检测到他背包有可疑物品,开包搜查发现有10万美元现金被塞进22只袜子内,并紧紧缠绕捆绑在一起,Bourgeois当场被捕。
警方随后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了另外两捆现金共计4877元,并在他的钱包里发现藏有少量可卡因。Bourgeois的钱全被没收了,尽管此前他没有犯罪记录。
Bourgeois不服提出上诉,他说这些钱都是他合法拥有的,指称现金来自他在多伦多一间赌场工作时获得的小费、赌博的奖金以及从他车祸逝世母亲获得的保险赔偿。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在2014年9月拒绝了这些解释,并认为Bourgeois有可能为运毒或有利可图的非法活动传送金钱。
Bourgeois把官司打到安省上诉法院,上诉法院说没有证据显示之前低级法院判决有错。驳回Bourgeois的起诉。
如果如实申报会有麻烦吗?
按照CBSA的规定,假如Bourgeois不是这样偷偷摸摸的携带现金,而是如实申报,并有足够证据证明这是自己的合法收入,CBSA是无权没收这10万现金的。当然,CBSA会对他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比如工作收入、个人资产是否可以提供相对应的现金数额等,但这些都属于受保护的调查,即只会向“加拿大金融交易和报告分析中心”(简称FINTRAC)提交报告,也不会有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
51网友在评论时说,入境申报,是加拿大海关的要求,这个比较要紧,按照规定,如果超过10000现金,入境申报表上要写明(有一项打勾的,千万别勾错了)。
海关其实并不管你带多少钱,那是你自己的钱,爱带现金还是汇票是你的自由,但是你比按照规定说清楚,这是法律规定的,你必须要遵守,没有理由可讲。
如果携带超过10000,但是申报时说“没带这么多”(打错勾),可能会没事儿,因为不会每个人都查,但是如果被抽查的时候,查出来你带的数额超过10000,则可以:1、没收全部现金!法律规定了海关有这个权利;2、罚款,一般在200-300加币,而且必须用非携带的现金支付(此时现金是不能用了),比如信用卡(Master/Visa,银联的不行)。
所以说不申报,完全出于国内的一种习惯,财不外露,无论如何切记一点,不可以在加拿大官方(海关/移民局)撒谎,你可以说不知道怎么做,或者飞机上邻座的人告诉你这样,你自己英语不好等等理由,但千万不要撒谎。
最惨的就是填报时说没带,被抽查行李时问现金还说没带那么多,结果人家让拿出来数,然后发现超了,基本没法收场了。
另外,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中国国内换汇的证明一定带在身上,这是你现金合法来源的有力证明,否则你就是说不清楚钱怎么来的,然后你还不敢对海关说你有现金,你让海关的人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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