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临时工签4年工作时间限制取消
联邦移民部近来新政频频出台。在本月7日公布缩短配偶移民等候时间的同时,也宣布将继续允准被担保人在等候审批期间可在加工作。另外,从本月13日起,取消临时外劳最长4年的工作时间限制。本应于本月22日结束、允许申请配偶移民的被担保人在加拿大打工的试验计划,现在延长一年至2017年12月21日。该试验计划的本意是纾缓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等候审批期间的经济困难。
申请配偶担保移民的途径有两条,分为境外申请和境内申请。现在凡是在加拿大境内递交申请的被担保人,在等候期间可以申请一份“开放式工作许可”,该许可持有人可以在加拿大的任何地方受雇于任何雇主。
移民部建议被担保人在递交移民申请时,亦递交工作许可申请,但如果已经递交移民申请的,也可再申请工作许可。在上一个试验计划中获得工作许可者,可在许可未过期前申请延期。
另外,申请开放式工作许可时必须具备在加拿大的合法身分,如持有访问签证、工作签证或学生签证等;同时还要与担保人居住在同一地址。
可即时重新申请工签
对于临时外劳也有好消息,即不再设定累积工作时间限制和再申请等候时间限制。联邦政府从2011年4月开始实施一项所谓“四进四出”的限制,即要求部分临时外劳在加拿大的累积工作时间最多不超过作4年,期满回国后,至少要再等4年才能申请新的加拿大工作签证。
联邦移民部宣布,从本月13日起,上述时间限制予以取消,但外来劳工仍然必须先持有LMIA(劳工市场影响评估)才能得到临时工作签证。
新政实施后,现在在加拿大的外来劳工,不论所持工作签证是在2016年12月13日之前或之后签发的,都不需要受到4年的限制。对于那些要更新工签的人来说,需要重新申请新的工签,申请工签的要求没有改变。对于工签即将达到4年期限的外劳,但仍需要继续留在加拿大的,可以申请延长工签,但仍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
而那些之前因为4年限制已经离开了加拿大的临时外劳,现在就可以重新申请工签,不需要再等待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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